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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下發了《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度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了2012年年度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新的補貼政策和申請要求,補貼政策向綠色生態城區和一體化程度高的專案傾斜。
通知明確,對建材型等與建筑物高度緊密結合的光電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暫定為9元/瓦,對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利用形式,補助標準暫定為7.5元/瓦。zui終補貼標準將根據光伏產品市場價格變化等情況予以核定。
通知還對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區和一體化建筑示范區條件予以規定,前者需2012年前完成裝機容量,在2-3年內推廣規模不低于15MW。申請光電建筑應用示范的專案均要求于2012年年底前完工。
示范專案應采用性能*光伏組件產品,其中:晶體矽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以含組件邊框面積計算轉換效率)不得低于14%,輸出功率衰減率2年內不高于5%、10年內不高于10%、25年內不高于15%,非晶矽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以含組件邊框面積計算轉換效率)不得低于6 %,輸出功率衰減率2年內不高于4%、10年內不高于10%、25年內不高于20%。